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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04-2007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
市2004-2007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的通知
(哈发[2004]15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现将《哈尔滨市2004-2007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哈尔滨市委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哈尔滨市2004-2007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规划


  按照省委关于哈尔滨“加快发展、当好龙头”和率先在全省建成文明城市的要求,根据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04-2007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哈尔滨”为目标,通过实施科教兴市、改革推动、开放牵动、可持续发展、城市化和申奥战略,努力塑造解放思想、创新进取的公仆形象,敬业诚信、服务奉献的窗口形象,自律自强、文明礼貌的市民形象,整洁优美、秩序井然的环境形象和公平高效、宽松和谐的开放形象,全力打造“法制、平安、诚信、效率、文明哈尔滨”,努力促进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二、遵循原则
  时代性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和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构筑文明城市建设的总体框架;具体目标、任务达到高起点设计、高水准立标、高质量推进的要求。
  系统性原则。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城市建设、社会管理、思想道德教育三者有机结合。
  人本性原则。以人为本,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为市民的生存、发展创造优良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
  互动性原则。把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广泛参与作为必要条件,形成全市上下思想统一、行动协调、齐抓共管、相互促进、城乡互动、军警民共建的创建工作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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