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凡需转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并说明转岗原因,经主管部门初审、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报相应评委会评审。
二、申报的材料
1、市或省直厅(局)人事部门委托评审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必须使用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新表,复印无效)。
3、《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
4、《2004年申报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2)及软盘。属推荐破格申报人员还须填写《破格申报审批表》(附件3),由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厅局按要求负责审核。
5、《2004年申报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4),一式25份。
6、《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任期内每年1份),任期考核表1份。
7、任现职后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著作(须提供刊物原件)。
8、近五年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或专业技术总结1篇(须打印成册),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9、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及其它材料(原件及各1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市人事部门盖章确认)。
10、职称外语和职称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原件。
11、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
三、申报的时间和要求
200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材料申报时间,为2004年11月15日—2004年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市申报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材料,由各市建委统一汇总成册,经市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后上报省建设厅。省直企事业单位应由其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其中,省国资委管理的在肥省属企业,由集团公司统一汇总上报)并出具委托评审函。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考试作弊或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在全省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当事人3年内不准申报。
申报材料中的有关表格须按附表的统一格式填写,其中“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必须报软盘,软盘统一按Excel格式制作,由各市建委、省直厅局(集团公司)统一汇总,上报汇总表1份和软盘1张。
省建设厅职改办地址:合肥市环城南路28号省建设厅办公楼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