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深入实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紧密结合城市交通发展的实际,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有侧重地采取工作措施。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要着眼长远,打破常规,研究新问题,采取新措施,创造新经验,不断强化精品意识和示范意识,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加强大、中型公共交通枢纽站建设,加快智能交通管理的研究应用,改革勤务制度和管理模式,实行科学的交通组织和交通诱导。太仓市、吴江市要进一步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把信号控制、道路监控、路口渠化等工作做深、做细、做出精品,将硬件设施投入与交通秩序整治有机结合,合理调控城市交通,优化交通组织措施,规范行车、停车秩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现象。
(四)大力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以交通安全“五进”活动为载体,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为核心,深入实施文明交通工程,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文艺演出、送法上门、送法下乡等活动,多形式、全方位宣传《
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展交通安全进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和乡村的“五进”活动,扩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范围,拓展宣传教育内容,在全社会形成倡导交通文明风尚的强大氛围,塑造具有现代文明交通意识的新型交通参与者。
(五)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各地要广开渠道,确保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及交通管理设施资金到位,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保证建设质量,提高路网密度,完善路网结构。要坚持道路建设与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投入使用;要坚持各类大型交通性建设项目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新建、改建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隔离设施以及各类公共设施要一次到位,避免重复开挖影响道路交通,损坏路面。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科学地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合理渠化交通。完善行人过街设施,增设交通隔离护栏,根据交通流的特性和交通秩序状况,安装多相位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明确路权,规范交通行为的原则。
(六)加快交通管理科学化、现代化步伐。要认真组织居民出行、公共交通、交通流特性等基础调查,开展交通影响分析,掌握城市交通现状。在科学、系统地分析交通调查数据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和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完善包括轨道交通规划、公共交通规划、交通枢纽规划、停车规划、交通需求管理规划等内容的综合交通规划以及交通管理规划,并组织专家评审,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要努力挖掘道路资源,科学组织交通,广泛运用交通工程理论,根据道路的类型,采取相应的组织优化措施,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要升级扩充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快速的信息查询和传递服务。根据公安部、建设部考核评价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加强交通指挥中心建设,扩大功能和监控范围,开发推广交通诱导系统,提高交通流组织能力。改善民警执勤技术装备,推行勤务新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凡不按规定编制综合交通规划、交通管理规划,建设交通指挥中心的,一律不予参加等级评定。要通过组织城建人员、交巡警参加短期培训班、专业证书班、函授班等形式,提高交通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七)着力加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力度,解决影响城市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公安交巡警部门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城市巡逻勤务机制改革,挖掘管理潜力,根据街头路面治安特点和交通秩序状况,不断调整巡区、巡段,密切指挥中心与路面执勤民警之间的联系,进一步扩大管控面,提高管理效能。积极应对城市机动化特别是私人汽车快速增长带来的交通无序和严重堵塞等负面影响,协调城管、交通、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和重点路口,大力整治城市道路的堵点、乱点和事故黑点,解决影响城市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充分运用监控设备、雷达测速仪、酒精测试仪等技术装备和手段,继续加大对机动车超载、超速、违章超车、违章停车、夜间违章使用灯光、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八类重点违章的管理力度,坚决杜绝特大交通事故,努力预防和减少重大交通事故,稳定交通安全形势。各地要不间断地开展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秩序的专项整治工作,树立“红绿灯、斑马线、靠右行”意识。要综合治理占道经营、占道停车、违章搭建等静态交通违章,还道路于交通。充分发挥交通文明示范街(区)的辐射效应,以点带面,提高整体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