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厦门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

  (2)远期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0年以后),如图5b所示。
  根据尽快改善近岸海域水质质量,最终消除四类海域功能区的总体目标,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厦门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必须达到如下规定:
  ①二类海域环境功能区
  ●南部海域。该范围内水域以二类海域功能区控制,海域环境质量执行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
  ●厦门东部海域。该范围内水域仍以二类海域功能区控制,海域环境质量执行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
  ②三类海域环境功能区
  ●厦门西海域。该海区以三类海域功能区定位,海域环境质量恢复为海水水质第三类标准。
  ●海口区海域。该海区以三类海域功能区定位,海域环境质量执行海水水质第三类标准,但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粪大肠菌群等指标可放宽为四类海水水质标准。
  ●同安湾。该范围内水域仍以三类海域功能区控制,海域环境质量执行海水水质第三类标准。
  ●员当湖、马銮湾、海沧内湖、集美龙舟池、钟宅水库、东坑水库等环境功能随其相邻的海域定位。
  (3)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划分与规定:
  2000年4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了以中华白海豚、白鹭、文昌鱼三个保护区为基础的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中:
  ①中华白海豚保护区:将第一码头和嵩屿连线以北,高集海堤以南的35平方千米西港海域和钟宅、刘五店、澳头、五通四点连线的同安湾口约20平方千米海域,总面积55平方千米确定为中华白海豚保护中心区,厦门市管辖的其他海域为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
  ②文昌鱼保护区:核心区面积58平方千米(其中黄厝海区18平方千米,南线至十八线海区30平方千米,小嶝岛海区10平方千米),其他为实验区(5平方千米)和缓冲区(2平方千米)。
  ③对中华白海豚保护区实行非封闭性管理,保护措施有:
  ●禁止西海域海水养殖,保障中华白海豚有一定的自由活动空间;
  ●不得在保护区内增设排污口;
  ●海上船舶限速航行,内港航速不得超过8节,同安湾海域不得超过10节;
  ●禁止以娱乐或盈利为目的的高速摩托艇或滑水活动;
  ●严格控制在保护区内进行水下爆破、填海工程等,国家建设需进行水下爆破、填海工程等活动,必须首先进行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或减少对中华白海豚资源的损害。
  ④对文昌鱼核心区实行半封闭管理,禁止一切破坏性的开发和建设以及采沙等行为(包括兴建排污口,倾倒废物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⑤集美龙舟池、海沧内湖、钟宅水库、东坑水库、筼筜湖、马銮湾作为或规划成为城市重要的景观和休闲旅游区,虽划为三类或四类海域功能区,但不作为纳污水体,禁止污水排入。
  ⑥为了引导海域环境质量从近期目标向远期目标转变,促进海域生态环境的恢复,本区划在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上作了从严控制的规定,即不论污水排向哪一类功能区水体,污水中污染物排放标准均执行一级排放标准,需要特别降低排放标准的,须经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批准。
  (4)关于排污口及其污染混合带范围规定:
  ①各排放口位置和排放方式
  ●猴屿排污口:位于猴屿东南面深水区,离员当西堤1.5km(污水基本上在西海域南部海域稀释扩散;排污口不够理想)。
  ●石胃头排污口:位于东侧水道上屿东南侧附近深水区,(最佳排污口)。
  ●凤林排污口:位于集美镇东北角的2.5km浅海区(排污口不理想;可考虑把排污口安排在浔江航道深水区)。
  ●茶口洋排污口:位于离茶口洋海岸南面0.5km近岸处(是个良好排污口)。
  ●浦头排污口:位于东咀港湾底(浦头近海处作为排污口不理想)。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