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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完善工作的通知

  四、配合抓好各项配套措施,解决好退耕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区县政府切实落实好各项配套措施。一要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加快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解决退耕还林者的长期口粮需求。坚决制止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还林工程,确保农民留有一定数量的口粮田;二要大力发展沼气、小水电、太阳能、风能和节柴灶等,引导有条件的地方适当发展一些能兼顾生态目标和烧柴需要的速生、萌生的薪炭林,解决好农民的燃料和农村能源问题;三要积极探索对生态地位重要、生态脆弱和不具备生存条件地区的农民,实行易地安置,实施生态移民;四要对退耕还林工程区加大封山禁牧力度,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积极推行舍饲圈养,促进畜牧业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五要将退耕还林与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和水土保持等措施相结合,对不同性质的项目资金在专款专用的前提下统筹安排,综合治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退耕还林成效。
  五、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后续产业发展。在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区,因地制宜地培育和发展与生态建设相协调的后续产业,是政策补助到期后稳得住、不反弹的重要措施。各区县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一是在编制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时,充分考虑后续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地培植生态与经济兼容的工业原料林、名特优新干鲜果品基地。二是围绕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培植一批不同层次的龙头企业,特别是对有资源优势、有市场潜力并能联结一定数量农户的农林牧产品加工企业;三是明晰林木权属,加快确权发证步伐。各工程实施区县一定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快确权发证进度,力争在2004年底前完成1999—2003年退耕还林确权发证工作,以后当年退耕当年确权发证,调动和保护好广大农民群众退耕还林的积极性;四是帮助农民和企业着力解决后续产业发展中的困难,认真落实有关优惠政策。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后续产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农民和企业提供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
  六、保证退耕还林人员机构及工作经费。退耕还林工程工作量大,建设期限和兑现时间长。随着退耕还林总任务的不断增加,退耕还林管理部门的工作量还会不断增加,各区县一定要落实好退耕还林工作人员机构,固定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妥善解决好退耕还林规划设计、检查验收、林权证发放和档案管理等项目的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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