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上报教育系统
办公网建设情况的通知
(教秘[2004]34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根据省政府加快实施“861”行动计划中有关网络教育工程的要求,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教信息[2003]2号)精神,由省教育厅信息中心负责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办公网建设。为了准确掌握各单位教育办公网建设情况,加快建设步伐,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建立联系制度。各单位教育办公网建设由各单位办公室牵头负责,明确一名联系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二、为便于省教育厅及时掌握情况,按月向省政府报告,要求各单位于每月2日前上报本单位教育办公网建设情况(具体上报内容见附件)。上报方式为在线提交、电子邮件或传真。已建办公网的单位第一次上报要把建设规模、投资总额等情况填报清楚,以后每月有新的投入必须上报。
联 系 人: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计家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