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发市、区两级社区公共数据库。市公共数据库主要采集、加工、整理和存储来自市有关部门、区、街道、社区的基本信息和数据,提供给市有关部门、区、街道、社区共享。区公共数据库与市公共数据库同步,接收和存储来自市公共数据库的共享数据,采集、加工、整理和存储本区其他相关信息和数据,提供给所辖街道、社区共享。
(四)开发部门社区管理与服务系统和数据库。结合本部门与社区管理、社区公共服务有关业务,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开发社区业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库。
(五)开发社区管理与服务集成门户和社区内部管理系统。
三、组织领导与工作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苏州市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小组,由市信息办、体改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市计委(信息办)、体改办、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公用局、城管局、卫生局、计生委、残联等部门信息化工作分管领导,以及吴中区、相城区、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信息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二)工作分工
市信息办: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总体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制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发市级社区公共数据库,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参与社区系统"集成门户"的需求分析,确定主要功能模块的标准和描述;为社区网各网站开设虚拟主机,并在中国苏州(http://www.suzhou.gov.cn)门户网站上提供链接。
市体改办:会同市信息办做好项目实施的总体协调工作,协助其组织制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发市级社区公共数据库。
市各有关部门:参与制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发本部门社区管理与服务业务系统;建立本部门与社区有关业务数据库;参与定义并开发社区标准版"集成门户"。
各区:参与制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本区公共数据库;开发与社区有关的内部管理与服务系统;组织社区系统"集成门户"的需求分析,参与制定主要功能模块的标准和描述,完成"集成门户"的开发工作。
四、实施方法与步骤
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方法进行,在组织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国际标准、国家和地方标准,借鉴兄弟省市的成果,制定我市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和规范;组织各区、各部门和开发商进行技术攻关,在市区选择若干街道进行试点;总结推广经验和普及应用。具体实施步骤:
(一)调研和方案制定阶段(2004年7月下旬-8月下旬):成立项目组,组织调研和需求分析,制定建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