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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太原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4]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太原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太原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4]49号),市政府决定在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基础上,针对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把治标与治本、整治与建设、打劣与扶优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重点与工作目标
  (一)工作重点
  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养殖及野生动物等为重点品种,以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为重点区域,抓好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销售和消费四个环节,从源头抓起,严把市场准入关,做到环环相扣,实现全方位监管。
  (二)工作目标
  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使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市场经营秩序有所好转,监管水平有所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
  具体目标
  ——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3-5个百分点;
  ——保持畜产品无“瘦肉精”检出记录;
  ——水产品中氯霉素残留下降1个百分点;
  ——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的力争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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