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
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4]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市属各机构:
现将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晋政办发[2004]74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好自查,并做好备查各项准备工作。
二、认真清理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重点看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情况、设定依据、相关配套制度、后续监管措施,保留项目的公开情况,是否纳入政务大厅办理等。
三、认真检查所保留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纳入政务大厅情况,是否按照“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的要求办理。抓好政务大厅规范管理和所属部门自查工作。
四、自查报告于10月12日前报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组办公室(市法制办)。
二00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4]7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
《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04]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监委〈关于对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监察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04]32号)的要求,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各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