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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
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4]1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58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徐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九月三十日

徐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58号)精神,确保我市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是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现实需要,也是今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任务。
  二、时间安排
  1.2004年9月下旬,成立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次会议。
  2.2004年10月上旬,对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同时,发放《徐州市市级机关软件使用正版化情况调查表》。
  3.2004年10月31日前,完成调查表的收回、统计、汇总工作,并于11月15日前将全市统计情况上报省版权局。
  4.2005年6月30日前,完成编制通用办公软件需求计划及政府采购。
  5.2005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我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6.2005年11月至12月,市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组对市各部门及县(市)、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迎接省验收组对我市的检查验收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准备阶段。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列出本地、本部门详细的工作进度时间表。
  2.自查阶段。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的主要内容为: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各自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的软件是否具有合法的书面授权文件。市级机关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于2004年10月31日前将自查结果报市版权局。各县(市)、区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将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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