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下发《上海市重点
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上海市重点实验室:
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上海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市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是促进高科技与上海产业发展密切结合的重要技术平台。
我委自1990年至今,已相继建设了34个实验室,这些实验室中的大多数能围绕上海的优势领域,积极承担国家和地方的科研任务,在抓好科技攻关,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在科学研究基地的管理改革方面积累了经验。为了进一步做好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我委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下发《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见附件)。希望各实验室和依托单位根据此办法做好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有关贯彻落实和整改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我委发展计划处。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00四年十月八日
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促进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提高科技可持续创新能力,加强高水平基地建设,推动高技术与产业的结合,稳定研究队伍,培养和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按照重点支持、分类指导、整合资源、开放竞争的原则,本市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实验室。
第三条 实验室是上海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有益补充和后备军,是上海市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是促进高科技与上海产业发展密切结合的重要技术平台。
第四条 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围绕上海市发展战略目标,根据上海市科技发展规划,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开展创新性研究。其目标是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提升上海市科技地位,提升上海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上海的长期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和技术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