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
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徐委办[2004]77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各部省属单位:
我市第五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将于今年底至明年初先后任期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应依法进行全市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最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等文件精神,就做好全省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专门发出通知(苏办发(2004)23号)。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确保我市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全市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有利于选好配强村委会班子,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密切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对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意义的再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办好这件关系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二、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时间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和选举办法,按照中办发(2002)14号和(2004)17号文件的要求,以加强村委会组织建设和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直接、普遍、差额的原则,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深受群众拥护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提高村级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切实把村委会建设成为在党的领导下,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加快富民强市、争当江北“两个率先”领头羊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