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苏州市区城市市
容管理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的通知
(苏府办[2004]13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根据《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之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明确苏州市区城市市容管理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今后,我市将视情对苏州市区城市市容管理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予以调整。
专此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十月十日
附:
苏州市区城市市容管理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
一、主要街道(157条)
1、人民路2、人民南路3、三香路4、道前街
5、干将路6、临顿路7、齐门路8、养育巷
9、中街路10、景德路11、白塔西路12、白塔东路
13、北环路14、凤凰街15、带城桥路16、竹辉路
17、新市路18、十全街19、东大街20、司前街
21、十梓街22、五卅路23、南环东路24、桐泾南路
25、南门路26、金门路27、虎丘路28、留园路
29、桐泾北路30、南环西路31、广济路32、广济南路
33、阊胥路34、西环路35、东中市36、西中市
37、因果巷38、旧学前39、娄门路40、大儒巷
41、苏虞路42、平齐路43、东北街44、西北街
45、平四路46、莫邪路47、北园路48、园林路
49、学士街50、葑门路51、胥江路52、公园路
53、乌鹊桥路54、南园南路55、南园北路56、劳动路
57、西大街58、民治路59、盘门路60、吉庆街
61、杨枝塘路62、相王路63、友新南路64、友新北路
65、南门西二路66、盘蠡路67、解放东路68、解放西路
69、盘胥路70、迎春路71、锦帆路72、侍其巷
73、书院巷74、枫桥路75、苏浒路76、虎阜路
77、上塘街78、虎丘西路79、白洋湾大街80、爱河桥路
81、清塘路82、彩香路83、烽火路84、西园路
85、馨泓路86、银泰路87、东环路88、东吴北路
89、吴中路90、宝带路91、太湖路92、龙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