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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催报事故结案批复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催报事故结案批复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黔建质通[2004]301号)


各市(州、地)建设局,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截止10月10日,我省发生建筑安全事故35起,死亡39人,重伤5人,其中铜仁地区发生一起死亡3人的三级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1起,下降14%,死亡人数减少13人,下降25%。已超过我厅下达的全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地区和企业有:铜仁地区、黔西南州、黔东南州、省建工集团。黔南州未发生安全事故。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趋于好转,但“十一”前后,我省接连发生5起安全事故,死亡5人,重伤1人。此外,9月30日,建设部以《关于对近期发生的两起建筑施工重大伤亡事故的紧急通报》(建质电[2004]46号)对以下两起事故进行了全国通报:9月1日,由江苏龙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商业管理干部学院现代化教育中心工程工地,在浇筑门厅屋面梁板混凝土时,模板支撑系统突然垮塌,致使正在进行浇筑作业的22名施工人员从18米高度坠落,造成5人死亡、3人重伤、14人轻伤的重大事故。9月20日,由中铁五局集团昆明分公司总包,镇江金山顶管工程有限公司分包的昆明市北京路污水管网工程(DBM/1.1A标)工地,在顶管施工进行管道内清运土方作业时,3名施工人员昏倒在距竖井38米处管道内,管道外面的施工人员发现后未采取防护措施进入管道内施救,共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事故。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再次提醒我们安全生产必须常抓不懈,不能有丝毫放松。目前,正值施工繁忙时期,各地、各单位务必要严防因盲目抢工期、夜间加班加点引发各类施工事故发生,尤其是施工伤亡事故起数和人数上升或居高不下的地区和企业,更应当认真分析安全形势,切实抓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扭转安全生产的不利局面。
  当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9月23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加强监督,促进本地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各地、各单位要做好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对四季度,特别是对10月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部署。要针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监管措施。要加大对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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