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制定供电安全方面的预案,组织电力队伍抢险,迅速切断事故地点电源,确保应急救援所需电源,快速修复损坏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14.市环保局
负责制定环境保护方面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环境处理应急救援队伍,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抢险和处理,做好应急监测工作,防止危险化学品对人身造成伤害,对环境造成污染。
15.市气象局
负责制定气象预报方面的应急救援预案,密切注意气象变化,及时将突发事故所在区域的风向和天气情况等向指挥部汇报,以利于科学安排应急救援行动。
16.市民政局
负责制定人员安置方面的应急救援处置预案,组织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17.市财政局
负责制定资金筹措方面的应急救援处置方法,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抢险和善后处理。
18.市地方海事局
负责制定大运河水域和港口码头方面的应急救援处置方法,组织水上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现场监管与疏导,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抢险。
19.铁路徐州站、观音机场
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铁路、航空运输和装卸方面的应急救援处置方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铁路、航空运输安全管理和检查。
20.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燃气总公司
负责制定城市燃气、液化石油气等突发事故的抢修方案,成立专职抢修队伍,配齐抢修设备等,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快速修复损坏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气。
四、事故预防和处置
1.事故预防
(1)指挥部成员单位事故预防措施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必须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切实加强对主要区域的重点目标的监控,制定相应预案,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2)重点目标企业事故预防措施
各重点目标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企业救援预案,对涉及到的每一种危险化学品都要有切实可行的事故预防措施和相应的处置办法。
(3)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事故预防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辖区范围的预案,确定主要区域和重要目标,抓好危险化学品事故防范工作;在突发情况下按照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市政府和指挥部汇报。
2.事故处置
一旦发生事故,各成员单位及各专业组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制定的各种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五、现场紧急救援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