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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技工学校新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技工学校新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湘劳社培处函[2004]16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学校:
  为做好2004年度技工学校新生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凡本省境内的技工学校、包括经省劳动保障厅批准设立技工班的其他各类学校参加2年及以上学制学习的学生,须按《关于做好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新生录取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湘劳社发[2001]222号)的要求办理2004年新生注册手续。
  二、注册程序
  (一)各技工学校在10月25日前将本校2004年新生的有关信息录入《湖南省技工学校招生就业管理系统》,并用该软件制作的《湖南省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新生录取审批注册表》到市、州劳动保障部门培训科办理新生注册手续;
  (二)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培训科应按省厅要求对新生的学制和专业进行认真的审核。核对无误后,将资料接收到市州使用的“招生就业管理软件”中,并于10月25日前将用该软件制作的“各校新生注册情况”从网上发送到省厅培训处的电子信箱(hnpx@sina.com)。
  学制:原则上要求高级班,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五年、高中毕业生学制三年、大专毕业生学制一年;中级班招收初中生学制三年,高中毕业生学制二年。
  学校所开设的专业须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
  (三)省厅将于10月25日--11月15日分赴技工学校集中的市州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附表。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为保证2004年技校新生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市州劳动保障局培训科和技工学校务必安排专人负责这项工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按省厅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好新生注册。逾期未办理新生注册手续的,省厅将不核发毕业证书。
  (二)为摸清各学校的基本情况,以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服务,请各技工学校将本校的基本情况,按《湖南省技工学校招生就业管理》软件的项目逐项登记录入,在注册时连同软件一并上报。如本次注册时来不及,最迟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将电子数据报省厅培训处。
  (三)《关于做好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新生录取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湘劳社发[2001]222号)和《湖南省技工学校招生就业管理》软件可在省劳动保障厅的公众网上查询和下载,网址为:http://ldt. Hunan. gov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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