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
建立改善投资环境省长专线工作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4]197号)
9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改善投资环境省长专线工作机制的通知》(陕政办发[2004]99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设立改善投资环境省长专线,并规定了严格的工作程序。这是省政府领导下决心改善我省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省政府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对解决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创造“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良好氛围,以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项目落户西安,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对《省长专线》办公室转交的事项要按照《通知》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调查落实办理,及时回复或上报,绝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改善投资环境省长专线工作机制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改善投资环境省长专线工作机制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