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全省国税系统副处
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国税党[2004]42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党组、省税校党总支:
现将《安徽省国税系统副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十月二十日
安徽省国税系统副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安徽省国税系统班子建设工程规划》,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决定,近期在全省国税系统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任用一批副处级领导干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通过公开选拔、公平竞争、公正评判,选拔一批副处级领导干部,切实加强全省国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以适应新的形势任务和税收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
二、竞争职位
根据各市国税局领导班子结构状况和职位空缺情况,确定此次拿出23个副处级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其中:淮北市局3个职位;亳州、阜阳、淮南、六安、马鞍山、巢湖、宣城市局各2个职位;宿州、滁州、芜湖、铜陵、池州、安庆市局各1个职位。
以上职位人选均在本市范围内产生。
三、任职条件和选拔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