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深入开展以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县(市)为内容的“三级联创”活动,建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的成功经验,建立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的有效机制。改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对村级事务的领导,促进农村“两委”关系的协调。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干部队伍素质。加强乡村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农村后备干部特别是村级党组织书记的选拔培养,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村级党组织书记后继乏人的问题。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企业党组织工作机制,发挥好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做好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以及各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各方面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党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中央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34、坚持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健全相关制度,切实改进作风,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坚决反对脱离群众、以权谋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坚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骄傲自满、铺张浪费。从省委做起,改革会议制度,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切实改进会风、文风;简化公务接待,严格规范和控制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领导干部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深入基层,注重实效。
3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树立和表彰勤政廉政典型,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狠刹“四股歪风”(向领导干部送钱、跑官要官、打着领导旗号谋私、领导干部参与赌博),推进“三项治理”(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多占多购住房、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加强廉政法制建设,严格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注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进一步深化“四项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四项制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制度)、推进“三务公开”(政务、厂务、村务公开)。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权力、牟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强对煤焦行业、建筑工程特别是管钱、管物、管人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管理,对利用行政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等方面权力违法违纪的案件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和省委的实施意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夺取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的更大胜利!
附: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