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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

  同时,还要注重加强对维护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安全的社会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自觉关心、积极参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严密防范恶性事件发生
  公安部门要把侦破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加强与中小学、幼儿园及社会治安联防组织的联系,加大对有关违法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及时掌握针对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违法犯罪活动的各种情报和线索。对发现的线索,要一查到底,快速侦破。对抓捕的犯罪嫌疑人,要及时移送司法部门从速立案和审判,依法予以惩处。对流氓团伙、“黑势力”犯罪集团和教职工队伍中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六、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为及时解决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重大恶性案件发生,市政府决定2004年10月22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集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10月22日至11月底为集中整治阶段,由各区县政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结束后将工作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市政府;12月初至12月底为检查验收阶段,各区县政府在12月上旬完成自查验收,12月中旬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区县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促进整改,同时要认真做好迎接省上检查验收工作。
  专项整治的重点:
  (一)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公安部门要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强化对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屋及歌舞厅、录像放映厅等娱乐场所的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应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市政、建设等部门负责清理整顿周边违章建筑;新闻出版、文化和工商等部门要查处取缔违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经营点、小卖部、饮食店等;卫生部门要加大食品卫生监督力度,确保学校及周边的饮食环境整洁、卫生。
  (二)全面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隐患。市政、建设部门要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各类建筑和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事故多发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检查,加强对校园危房、老化电线线路等方面的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处理,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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