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
1、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高度重视对下一代的教育培养,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
2、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对未成年人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切实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道德实践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热爱祖国、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文明礼貌成为未成年人精神世界的主流。但也要看到,面对国际国内复杂形势和经济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既面临新的机遇,也面临新的挑战。特别是西方腐朽没落生活方式的侵蚀,一些地方道德失范、诚信缺失,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滋长,以及色情、暴力、赌博、封建迷信等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的传播,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造成极大危害。同时,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还存在某些不适应的地方和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高度,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