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拟订和监督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保密、接待、会务、对外窗口、信访、电子政务和行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督促、协调各业务处室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报告的起草工作。
  (二)财务处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有关安全风险等资金的收取和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负责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和重要文件起草,安全生产有关政策研究;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
  (四)技术装备处
  负责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予督办;组织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认定,实施、推广安全质量标准化、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等先进管理技术;组织有关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技术推广;负责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的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的综合协调;参与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五)综合协调处
  承办市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管理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及考核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参与全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矿山安全监督处
  负责全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审核评价工作;负责非煤矿山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检查工作;对矿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进行监督;对矿山企业安全投入进行检查监督;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参与组织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参与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