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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2005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与评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2005年度《国家
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与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中科院上海分院、上海科学院、各区、县科委及有关单位: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是国家科技计划体系中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引导的科技计划。它旨在促进新产品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营造科技产业化环境,提高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能力,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增强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根据国家科技部国科发计字[2004]365号文,今年国家新产品计划将进一步贯彻“创新、产业化”方针,继续采取国家政策引导和财政补助措施。现将组织2005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与评估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1、凡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和生产符合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支持范围的产品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2、联合研制开发、生产的单位,在明确了所申报新产品产权后,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3、通过技术转让获得新产品生产许可的单位,可单独申报或与原技术持有单位联合申报。
  二、支持重点
  2005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重点支持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共性技术有较大带动作用,积极研究、制定或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技术标准的新产品开发、试制及产业化工作。特别加强对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的应用、能够促进解决“三农问题”、节约资源和改善环境、公共健康与安全的新产品的支持。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将进一步加强与其他科技计划的衔接与配合,优先支持“86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和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成果的产业化项目,特别是原创性新产品,充分发挥产品创新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的带动作用。
  三、申报内容、程序和时间
  1、申报2005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各单位应按《国家重点新产品申报指南(2005)》,(以下简称《指南》)要求提交相关的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分别装订成册(申报表在前,附件在后),报送所属主管部门,并报送录入项目申报表和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的计算机软盘一式两份。
  2、各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应严格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和计算机软盘于2004年11月22日前统一报送到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受理办公室。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受理办公室地址: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孵化基地7楼,钦州路100号,钦州路、沪闵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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