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关于会同省
政府法制办在我市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4]7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在我市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转发给你们。
该《报告》对此次省、市政府法制部门在我市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中发现的40余个行政执法方面问题,进行了系统归纳和总结,深入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意见,必将对促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产生积极的作用。
明察暗访的检查方式是发现违法执法问题、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和监督行政执法的得力措施,各级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要正确对待,充分认识政府法制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的重要性;要严肃对待《报告》反映出的问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总结,对照整改,将依法处理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同时,要以此为契机,做到领导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重视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监督作用,全面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
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检查力度,切实监督、纠正违法执法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关于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在我市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年及“两风”建设的统一部署,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行政执法活动明察暗访工作的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我办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在全市开展了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明察暗访工作。此次检查从6月中旬至7月下旬,历时40余天,以市区为主,并检查了尚志、双城、依兰等县(市),重点对公安、交通、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建设、环保、城管等部门或系统进行了明察暗访,共发现40余个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和案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我市行政执法风气较之以前有所好转,但个别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乱执法、违法执法现象还相当严重,主要表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