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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创建活动的评比格次为:创建文明机关先进单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
  4.考评工作实行百分考核制,考评项目未达到标准的按扣分规定进行扣分。把各项检查的得分情况进行综合,确定各单位的最后得分。得分90分以上的为先进单位,75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低于75分的为不合格单位。
  5.市级机关工委负责将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考评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近期活动安排
  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近期安排,从今年11月1日到明年1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
  1.“三优”创建(2004年11月1日-12月31日)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创建文明机关动员会议精神,根据文明机关的内容和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案。要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创建活动的自觉性。要以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带动机关秩序整顿,规范机关服务,达到“三优三满意”创建目标。
  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对创建工作做得好的进行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督促,营造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2.检查评比(2005年1月1日-1月15日)
  市级机关工委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科学的检查评比方案,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认真考核评分。
  3.活动总结(2005年1月16日-1月31日)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级机关工委。市级机关工委对全市文明机关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并将创建活动的结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六、活动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创建文明机关活动领导小组,配备专门的工作力量,具体负责抓好落实。要积极动员和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对下属部门的创建活动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2.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文明机关的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进一步做好细化、量化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建立创建档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创建文明机关活动落到实处。
  3.要力求实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明机关的内容和标准, 严格检查,有针对性地抓好每一项工作。要讲求实际,注重实效,以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优质的服务,树立市级机关的崭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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