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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加强对海外注册商标和知识产权的保护。2005年1月至6月底,以打击定牌加工中的商标侵权行为为抓手,全方位保护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会同工商、质监、海关等部门重点检查食品加工、服装加工、电动和手动工具生产厂家,了解摸清我市定牌加工生产的情况,把好禁止类、限制类进出口商品和加工贸易合同审批的各个环节。贸促会要严格审查申领原产地证书的生产资质。在招商引资谈判和审批合资合同过程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树立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2.强化企业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了解全市各类企业商标注册情况、工业产权注册情况和国优、省优产品情况,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要加强与国内外有关部门的情报交换,加快外向型经济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与国外技术交流和合作的水平,防止我市知识产权被别人侵犯,名优产品被别人假冒和盗版。
  3.强化对出口商品交易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市外经贸局要配合国家各行业进出口商会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洽谈会上知识产权的监管工作。做好各类展览会参展企业筛选把关工作,严禁假冒伪劣产品生产企业报名参展;做好参展计划预审核,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比较集中的商品领域,要求企业提供参展商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文件等,防止企业侵犯他人专利、商标等;邀请保护知识产权相关部门驻会监管,防止参展单位展示、销售侵权产品,防止境外不法组织和个人通过展会组织造假和出口;建立参展商品知识产权档案和信息库,抓好展览会前、会后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取消参展资格,同时给以严厉处罚。
  四、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按照省统一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内设立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督办重大案件。工作组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整规办)、工商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外经贸局、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质监局、药监局、法制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徐州海关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工作组办公室(简称市保知办)设在市整规办,抽调专人承担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是全面负责本区域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责任主体,也要设立相应工作机构,将保护知识产权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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