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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依法规范著作权产品生产领域,切实抓好书报刊、音像制品生产领域的监管工作。强化对印刷、复印打印业及音像制作单位的管理,防止非法盗版书刊、音像制品流入市场。
  2.依法查处出版物交易过程中的侵权盗版行为,切实加强对出版物交易市场的整治和日常监管。要会同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对出版物市场进行反复检查,坚决取缔分布在车站码头、校园周边、人行道、居民小区等处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软件的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摊点和游商小贩;会同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强化对出版物运输渠道的管理,重点抓好高速公路入口、公路治安卡口、城乡结合部及铁路、公路、民航托运点(物流中心)的监管,从运输环节上防止侵权盗版制品流向市场。
  3.开展盗版教材教辅专项治理行动,整治图书批发、零售单位销售盗版教材教辅的违法行为。会同工商、教育等部门查处非法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盗版教材教辅的不法者,以及各类学校订购、使用教材教辅中的不规范行为,坚决清除中小学校不规范的图书代办点、校园周边书店(摊点)以及校办印刷单位。
  4.依法打击网络“私服”、“外挂”等侵权行为,切实加强对软件预装领域和互联网软件传播的监管。会同工商、通信等部门清查从事“私服”、“外挂”行为的网站及销售客户端程序光盘、游戏充值卡的网点。
  5.加快推进市级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会同财政、信息产业、知识产权等部门,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徐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于2005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我市软件正版化工作。
  6.加强音像制品市场的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不断加大对音像市场的检查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推行“本店无盗版”公开承诺制,严厉查处盗版音像制品大案要案,使我市正版音像制品的占有率得到明显提高。
  (三)保护专利权方面
  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要进一步提高专利行政保护能力,加强专利行政执法,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1.开展食品、医药领域的专利执法专项行动。从2004年11月至2004年底,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局)要组织对食品、医药等重点领域的专利侵权、冒充专利、假冒他人专利等违法行为开展大检查与集中整治行动,发现专利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积极加强与各有关新闻媒体的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行动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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