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一批有影响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案件,有效遏制群体侵权、反复侵权和其他恶意侵权违法行为的发生,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竞争行为。
增强政府部门应对涉外知识产权争端与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市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国际信誉与政府信用水平。
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功能完备、运转灵敏、覆盖全社会的保护知识产权监管体系,实现上下协调、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网络管理,逐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三、主要内容及措施
(一)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方面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厉查处各类商标假冒侵权案件,重点查处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商标违法案件,侵犯驰名、著名和知名商标案件,以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案件,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非法印制、销售和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案件。工作开展分三个阶段:
1.2004年底前,以已部署的三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为突破口,全面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即集中查处食品、药品、营养品等商品商标案件,重点检查食品零售、批发市场、超市、药店和大中型商场销售情况,严厉打击销售中的商标侵权行为;集中查处侵犯驰名商标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专用权案件。结合著(知)名商标再认定,组织以保护驰(著、知)名商标为重点的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查处非法印制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违法案件,整治小商品批发市场以及集贸市场内非法买卖商标标识的行为。
2.2005年1月至4月底,以查处食品、服装、鞋帽等商品商标非法使用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安全。结合元旦、春节节日市场检查,查处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以及超市中食品、服装、鞋帽等日用消费品商标使用行为;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集中检查专卖店、大中型商场专卖柜、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商品部的商标使用情况。
3.2005年5月至6月底,以打击定牌加工中的商标侵权行为为抓手,全方位保护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树立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通过摸清本辖区内外资企业注册商标使用情况,认真研究定牌加工过程中的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情况,严厉打击对其商标的侵权行为。
(二)保护著作权方面
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著作权产品生产、使用和交易,重点打击盗版教材教辅、盗版软件、非法复制和销售音像制品、经营走私盗版音像制品及网上侵犯著作权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