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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委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国家火炬计划项目、重点火炬项目、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推广计划项目的通知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申报单位上年度和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4)需提供的附加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②科技成果(产品)鉴定证书、检测(验)报告。
  ③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文件,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
  ④特殊行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农药、化肥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产品、电力设备入网证;公共安全、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化工、能源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需提交环保合格证明。
  ⑤承担其他科技计划的证明、获得科技经费支持的合同、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金匹配的意向或合同。
  ⑥其他: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医药GMP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评估证明、产品用户意见报告、销售合同或意向等。
  2.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3)需提供的附加材料(同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的有关要求)
  3.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1)申报书
  (2)申请报告
  (3)需提供的附加材料(同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
  4.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申报材料
  (1)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申请表
  (2)其他附件材料: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行业准入证明、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
  (3)同时必须附上用户使用报告。
  四、材料装订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全部申报材料应按要求的装订顺序装订,申报书的封面作为首页装订,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装订顺序:
  项目申报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后附申报单位上年度和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损益表、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新注册企业应附验资报告)
  附件目录及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科技成果(产品)鉴定证书、检测(验)报告、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文件、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明文件、承担其它科技计划的证明、获得科技经费支持的合同、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金匹配的意向或合同、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医药GMP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评估证明、产品用户意见报告、销售合同或意向等。),可提供的附件应全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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