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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徐州工商局、市电信局、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关工委
  40.推进网络净化工作,年底建成全市计算机监管体系,坚决杜绝黄色网站,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远程手段传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电信局、市公安局、徐州工商局、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关工委
  41.开展“扫黄”“打非”和“五项重点整顿”。重点对黑网吧、街头色情广告、学校周边环境、儿童用品市场、淫秽色情出版物等进行依法治理。
  牵头单位: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市文化局
  责任单位: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电信局、徐州工商局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42.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文明委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组,各级文明委成立相应协调组织。
  牵头单位:市文明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各县(市)区文明委
  43.实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议事制度。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突出问题,总结基层经验,部署安排工作。
  牵头单位:市文明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各县(市)区文明委
  44.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专项工作小组分别由牵头单位领导同志任组长,成员由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牵头单位负责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共同推进重点工作的落实。
  责任单位:市文明委
  45.市文明委作为组织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领导机构,应采取切实措施,从领导力量、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方面充实和加强办事机构,确保把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加强指导的重要职责落到实处。各县(市)区也应落实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
  牵头单位:市文明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文明办、各县(市)区文明委
  46.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能有效落实本《实施办法》,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出现重大失误和造成恶劣影响的地方和单位,不能评为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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