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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教育局
  12.加强中学团校、业余党校建设,健全在中学生中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的机制。各中学都要有独立的活动和培训阵地,中学团校每学期活动不少于2次,业余党校每学年活动不少于2次。配备优秀师资队伍,将中学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纳入正常的师资培训渠道。每年评比表彰一批优秀中学团校、业余党校和优秀团务工作者。
  牵头单位:团市委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
  13.制定《徐州市青少年志愿服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人大法工委
  14.推进“四进一助”(法律维权、文明行为、道德实践、爱心奉献进社区,帮助进城务工家庭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选派优秀教师到社区担任青少年校外教育辅导员。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配合社区组织开展青少年校外活动。
  牵头单位: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关工委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市妇联、市司法局
  (三)“家庭育人”工程
  15.落实《徐州市家庭教育“十五”计划》和《徐州市2001-2005年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2005年建立全市家长学校总校,负责对各级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指导和管理。2004年调研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状况,2005年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办法,确保每个乡镇都有一个家庭教育基地和一支教育队伍。
  牵头单位: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关工委
  16.组织开展争创“示范家长学校”活动,在“十五”期间建立5所以上省级示范家长学校。创建亲子中心、母亲课堂等社区亲子教育基地。每年组织开展争创“五十佳”活动,即: “十佳小帮手”、“十佳小标兵”、“十佳小卫士”、“十佳小伙伴”、“十佳小主人”。
  牵头单位: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关工委
  17.深入实施“希望工程”和“春蕾计划”。对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人及残疾未成年人的入学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制定提高其入学率的专项计划。2004年建2所希望小学。
  牵头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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