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妇联、团市委、市关工委
5.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确保学校及周边地区环境秩序井然,严防各类案件和事故发生。强化“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邪教”教育,每年开设一堂禁毒教育课,及时发放反毒品、反邪教的宣传资料。2004年市区选择一所学校,2005年各县(市)、贾汪区各选择一所学校建立“禁毒教育宣传基地”。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市委、市卫生局、市关工委
6.广泛开展“科技传播行动”、 “环保教育行动”、“科普特色学校”和“绿色学校”创建等活动,引导和激发青少年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情和环境保护意识。各县(市)、贾汪区2005年起,逐年建立1-2个“科普活动基地”。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团市委、市环保局
7.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继续办好市“青少年心理咨询热线”和“青少年心理咨询减压中心”,各县(市)区都应开设青少年心理咨询热线。在徐州教育网站上增设中小学生心理咨询室,为学生提供网上咨询辅导。各中小学校都要建立青少年心理辅导室(咨询室),配备心理教师(咨询员),每学年对心理教师(咨询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实行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员资格认证制度,开展心理咨询工作一律持证上岗。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团市委
8.完善高中新生入学军训制度。军训时间不少于7天。军训内容除队列训练外,要增加军事知识和国防知识的教育。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双拥办
9.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制定我市中小学校长和教师职业道德轮训计划。完善班主任选拔和培训制度,将班主任培训纳入教师培训序列,德育管理干部培训纳入干训系列。每年对2000名左右的班主任进行为期一周的上岗培训,对800名左右的班主任进行为期两周的提高培训。适当增加班主任津贴。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0.每三年市文明委评选表彰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教师。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表彰德育先进工作者、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
(二)“团队育人”工程
11.建立中小学团队建设“三纳入”工作体系,即:把团队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划和督导范畴,纳入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机制,纳入办学质量的评估标准。制定相应的工作和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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