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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徐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以培育品德优良、素质全面、具有创业创新能力的新一代徐州人为目标,突出学校、家庭、社会三个关键环节,实施“学校育人”、“团队育人”、“家庭育人”、“活动育人”、“基地育人”、“环境育人”六大工程,落实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48件实事,推动思想道德建设贴近未成年人思想实际、生活现实和群体特征,促进全市广大青少年弘扬民族精神、树立远大理想、规范行为习惯、提高基本素质,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两个率先”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
  (一)“学校育人”工程
  1.构建分层施教的德育课程体系。根据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特征,突出课程设置的层次性,在小学分别开设《品德与生活》课和《品德与社会》课,在初中开设《思想品德》课,在语文、历史、地理、音乐、美术等课程教学中明确德育的目标要求。改革德育课程教学方法和形式,提高教学效果。组织编写适合未成年人阅读的优秀德育辅导读物。开设“名师名家讲座”。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全市小学中高年级至高中开设德育活动课,确保初中学生每年20天、高中学生每年30天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认真贯彻《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完善中小学生思想品德考评机制,制定《日常行为规范示范校评比细则》,组织评比表彰。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全市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配备率达100%。确保中小学每学期专题法制教育不少于2次。组织开展 “法制宣传月”、“青春与法同行”、“模拟法庭”等专题教育活动,完善城乡法制教育体系,控制降低青少年犯罪率。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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