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物价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行收费公示制度意见的通知

  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是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减轻群众负担,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实行政务公开、阳光行政和清正廉明行政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转变政府职能的客观需要;是落实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加强社会监督,促进机关转变作风的重要途径;是管理和规范收费行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从源头上治理“四乱”要求的有效措施。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大局意识、全局观念,把推行收费公示制度作为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优化我市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要通过推行收费公示制度,实现收费政策透明,收费行为规范,投资环境净化,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
  二、明确和规范收费公示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2004年年底以前,我市要全面建立收费公示制度,完成收费公示栏的设立工作,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各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填写收费公示表(栏),严禁将各种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公示的形式可以采取张贴公示表、设立公示栏、制作公示牌、公示册、公示网页等,收费项目、标准较多的单位应积极设立公示电子显示系统和电子触摸屏,方便群众监督查询。收费单位要按照“说得清、读得懂、留得住”的要求,根据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规格、样式制作公示栏,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工整,力求规范,遇有政策调整或公示栏受损,字迹不清等情况,公示栏设立单位要及时更新有关内容,或对公示栏进行维修、更换。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做好收费单位公示制度建立的指导工作,加强对收费人员的培训,规范收费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的目的、意义、具体要求和做法,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宣传收费政策以及实行收费公示在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的典型,激发社会各方积极配合和支持收费公示制度的热情。各级广播、电视、报刊要积极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使收费公示制度家喻户晓,让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掌握这个“武器”,自觉抵制各种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特邀价格监督员及社会价格监督组织、消费者组织的作用,借助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支持和监督,以保证收费公示制度的顺利实施。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