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集中供暖锅炉设备及供热系统节能技术。研究和应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空调系统、热电联产节能技术,以及空调系统节电控制技术、管道煤气采暖节能技术与设备等。对供热系统进行优化设计。推广应用高效、节能、清洁型锅炉设备。
5.12 公共建筑的节能技术。严格执行有关热工标准和节能设计标准,选择建筑类型,进行能耗分析,制定技术方案,实验试点。
5.13 节能建筑的快速检测技术。建立节能建筑的检测机构及政策措施,对节能建筑进行必要的、快速准确的实测,保证节能居住建筑达标,对节能建筑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进行监督。
5.14 建立建筑节能技术示范项目。以工程试点为载体作好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总结,以点代面,推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
5.15 节能住宅建筑体系成套技术。逐步完善建筑节能相关配套技术标准,在总结经验,充分进行经济技术论证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材料的节能居住建筑,开发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建筑节能成套技术。
6、重要支持条件和政策措施
6.1 坚持节约建筑用能与开发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相结合。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是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的一项战略措施。开源节流相结合,才能使用能得到切实保障。
6.2 坚持节约建筑用能与墙体革新相结合。要发展建筑节能,采用保温隔热性能良好的墙体用材料,必须积极开展墙体革新,而搞好墙体革新必须发展建筑节能,二者应当紧密结合,综合推进。应完善、加强墙体革新管理机构,指导全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6.3 坚持加强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与改进采暖空调技术相结合。在加强建筑围护结构保温的同时,重视提高采暖空调系统的用能效益,使建筑节能取得实效。
6.4 坚持政府对节能的宏观管理与市场机制对节能的促进作用相结合。
根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引导市场和调控经济的原则和手段,在各方面专家和企业界的积极参与下,通过提出节能目标、制订节能规划、考察资源状况、研究技术条件、规范产品标准、分析市场动态、评估节能潜力、鼓励开发创新、引进先进技术等途径,向社会发布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筑节能产品需求预测、节能技术发展方向、推荐限制淘汰产品目录,并通过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引导节能产品结构优化、产品配套、规模合理、质量提高,以满足建筑节能工作发展的需要。
6.5 加强节能法规建设。从省情和行业实际出发,本着逐步推进、重点先行原则,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法规体系,加强建筑节能法制建设,继续编制和适时出台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