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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人们对建筑环境舒适度的要求愈加迫切,“空调热”日见高涨,热水供应成为居住必需,由于空调和热水器大多在用电高峰期间使用,空调和热水器能耗已成电力紧张的主要因素。同时随着建房、购房需求持续不断,加上房屋隔热性能差,改变冬冷夏热的室内环境,必将使能耗进一步加大。由此可见,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建筑能耗比例会日益提高,能源供应将会更加紧张,很可能成为影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2、“九五”、“十五”期间全国建筑节能工作状况
  2.1 “九五”以来,我国建筑节能事业已经取得了多方面的进展,首先是在标准、政策、法规和规划方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1986年《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颁布实施,规定在1980——1981年当地通用设计基础上,降低居住建筑采暖能耗30%。1994年,建设部颁布《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随后,建设部发布了进一步节约采暖能耗至50%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要求1996年起执行。随着全国建筑节能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建筑节能工作从北方寒冷地区向中部、南方炎热地区推进,2002年,建设部颁布《夏热冬暖地区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使得这些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有了设计依据。此外,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建设部制定了《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编制及评估的规定》,对建筑节能部分的内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个自1998年起实行的文件规定,固定资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包括“节能篇(章)”,凡无此篇章的报告或未经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在技术政策方面,建设部已编制发布了《建设部建筑节能技术政策》,在《1996——2010年中国建筑技术政策》中也列有建筑节能专门条款,使得建筑围护结构、采暖空调节能技术的发展以及节能标准的制订有了政策指导。
  为了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管力度,建设部于2000年颁布了部长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以及《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其中对建设项目有关建筑节能的审批、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监督以及运营管理各个环节作了明确规定,对违反规定,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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