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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工作构建财政监督新体制的通知

  一、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蚌埠市财政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刚民同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由监督检查局邓衍传同志担任主任。枞阳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田辉同志亲自挂帅,由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县财政局党组成员、监督检查局局长陈旭升同志担任主任,同时集中力量和时间在县直各部门进行广泛宣传,使大家共同认识到实施事前审核、事中监控是公共财政体制下实现财政管理职能、规范财政行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是财政监督工作适应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的客观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为两地试点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财政内部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蚌埠市财政局制定了《蚌埠市财政监督改革试点方案》;枞阳县政府印发了《枞阳县财政监督改革试点暂行办法》,并修订了财政对内对外监督检查办法,规范了财政监督管理行为,明确了财政内部分工和相关职责,初步建立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相分离的财政管理体制,形成了日常财政监管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事前事中监控为主线、事后检查为补充的财政监督新模式。
  3、贴紧财政管理,找准工作切入点。根据当前财政管理与改革发展的要求,以预算分配和预算执行为工作切入点,正确把握工作定位,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的原则和目标,对财政收支管理行为在程序、合法性、合规性等方面实施监控。一是在预算编制工作中加强监督、规范程序和行为。蚌埠市财政局成立了党组直接领导的、由局行政班子成员和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预算编制审查委员会”,听取各业务科室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情况、审定预算编制原则和方式方法,并实行备案制度。枞阳县监督检查局作为财政局“预算编制和审查委员会”成员单位,积极参与财政预算编制分配原则和工作方案的草拟和制定,列席并参与县政府常务会议对县财政预算编制与分配原则方案的审定。同时,每年在预算报送人大审定前,抽取部分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进行审核。今年初,枞阳县财政监督局对县卫生系统34个预算单位2003-2004年度部门预算进行了重点抽查,共审出年初多安排预算经费和年中多追加经费148万元,有效地发挥了财政监督纠偏职能作用,保证了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科学性。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的监督。蚌埠市财政监督检查局,一方面实现了与市财政支付中心的计算机联网,通过对预算执行部门拨出资金的计划额度、资金用途、审批程序、用款进度、拨付方向等方面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审查,不定期地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信息;另一方面与局监察室配合,对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情况和每一项较大规模具体采购项目实施监督,通过参与采购计划的实施,检查政府采购中心标书和招标方式的确定以及招标程序、合同签订及履行、资金拨付等环节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以确保政府采购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枞阳县在县会计核算中心设立了“财政监督岗”,该岗位人员与监督检查局签订了“岗位责任书”并实行责任追究制,负责对核算中心、国库和预算外资金专户拨付的资金逐笔进行审查,以确保财政性资金的拨付在审批手续和拨付程序上的合法和合规。三是加强财政收入征管质量的监督。枞阳县根据县政府的要求,联合国库部门对国税、地税部门本级收入征收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土地、房产等委托代征部门契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6月份共查出漏征契税71万元,目前正组织收缴入库。蚌埠市财政局也着手开展此类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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