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城区蔬菜
生产基地发展规划》的通知
(长府发[2004]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长春市城区蔬菜生产基地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长春市城区蔬菜生产基地发展规划
为提高我市蔬菜生产供应能力,化解蔬菜生产供应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发展壮大蔬菜产业,依据《长春市2004—2020年城市发展整体规划》,特制定《长春市城区蔬菜生产基地发展规划》。
一、建设城区蔬菜生产基地的必要性
建设城区蔬菜生产基地,是稳定和扩大城区蔬菜种植面积、保障城市蔬菜有效供给的迫切要求。目前,以本地为主、外埠为辅,我市的蔬菜供应基本是相对稳定的。但是,城区50%左右的现有菜田已经被列入了城市建设用地,今后几年将陆续被征占。因此只有加快新菜田开发建设,使城区菜田达到动态平衡,才能确保长春市的蔬菜供应不出问题。
建设城区蔬菜生产基地,是化解蔬菜生产供应季节性和结构性矛盾的有效途径。受气候条件制约,我市蔬菜生产供应的季节性、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每年地产的近80%的商品菜都集中在6—9月份4个月上市,其余8个月主要靠外埠菜来保证城市供应;每年在我市市场经销的近70个蔬菜品种中,我们当地只能生产其中的一半左右。通过新菜田开发,适当增加保护地面积,增强提前延后的生产能力,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季节性和结构性矛盾,有效防范由此可能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建设城区蔬菜生产基地,是摆脱城市污染、提高我市蔬菜产品质量的治本之策。受城市“三废”污染,我市部分菜田生产环境质量严重恶化,已不适宜种植蔬菜。只有远离污染源开发建设新菜田,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蔬菜质量问题。
建设城区蔬菜生产基地,是增加规划区农民收入、促进我市城郊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蔬菜生产是劳动力密集型的高效产业,效益是粮食生产的几倍甚至十几倍。开发建设新菜田,既可以为农民提供新的就业岗位,又可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城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