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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拟征用土地通知书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
交易中心拟征用土地通知书 
(长府发[2004]50号)


绿园区城西镇四季青村:
  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代市政府征用土地的批复》长府批复(2004)12号文件精神。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拟征用绿园区城西镇四季青村集体土地9.8公顷,用于城市建设。土地座落范围:长白公路以东,机场铁路专线以南,通往农科院道路以西。
  依据《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拟征地通知书送达后,拟征用土地上新栽种的农作物、树木和新建的设施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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