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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布置自治区本级2004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

  以上工作均由主管部门的经办人统一集中,在规定时间到财政厅办理
  三、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及接受审验检查的时间及地点
  2004年度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证及审验检查定于12月1日至30日进行。各单位要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办理相关工作。
  12月1—3日为自治区政协、总工会、妇联、团委、科协、文联、工商联、社科联、残联、民主党派、珠协、注册会计师协会、红十字会以及其他协会、学会、人民社会团体等单位办理时间。
  12月6—10日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实践》杂志社、老干部局、纪检委、编办、人大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发改委、调研室、法制办、民委、民政厅、检疫局、检察院、司法厅、人事厅、劳动厅、国资委、工业办、工商局、技监局、开放办、统计局、党校、档案局、外事办、储备局、成套局、建设厅、文化厅、卫生厅、粮食局、商务厅、科技厅、地矿局、有色地质局等单位的办理时间。
  12月13—17日为教育厅(含各大专院校)、社会主义学院、体育局、新闻局、内蒙古日报社、旅游局、审计局、国土厅、测绘局、交通厅、农业厅、水利厅、林业厅、扶贫办、劳教局、监狱局、安全厅、法院、供销社、集通铁路公司、电力集团、北方电力、天野化工、环保局、地震局、人防办、公安厅、广电局、海关、煤安局、煤田地质局、计生委、海关、税务局、药监局等单位的办理时间。
  12月20—24日为河西公司、通讯局、邮政局、电信局、移动通讯公司、联通公司、农发行、国家开发银行、农行、建行、人行、工行、中行、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长城资产公司、华融资产公司、信达资产公司、证监会、气象局、呼和浩特炼油厂、石油公司、烟草公司、药监局、民航局、国航公司、国航货运部、航空油料公司等单位的办理时间。
  12月27—30日为除以上所列名单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办理时间。
  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时间办理相关工作。否则,自治区财政厅将不予受理。
  办理地点:内蒙古财政厅会计处(内蒙古政府大院7号楼4楼412房间),联系人:李晓燕、联系电话:6945749。
  附件: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略)
  2、《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略)
  3、《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状况登记表》(略)
  4、《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登记表》(略)
  5、《会计从业资格调转审批表》(略)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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