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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

  二、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农村基础教育整体水平
  全面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加强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努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积极应对初中入学高峰,强化镇级政府“控流止辍”职责,确保农村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普通高中教育的统筹规划,优化教育资源,充分挖掘优质高中潜力,努力提高办学整体水平。切实重视并扶持幼儿教育,各县(市)、区要重点建设好2-3个示范幼儿园;镇级政府重点办好中心幼儿园,确保其公办性质和示范性。公办幼儿园不得出售、变相出售或随意改制,省示范性实验幼儿园改制必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充分利用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举办幼儿园,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幼儿教育。
  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尽可能向城镇集中,高中阶段学校向县城和重点城镇集中。积极创办寄宿制学校,探索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的办学模式。统筹规划学校布局,防止因学校调整导致学生辍学。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资金筹集力度,不断增加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投入。各县(市)、区要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确保2005年前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任务。2006年前完成“六有”工程建设任务(即学校有整洁校园、有卫生食堂、有冷热饮用水、有水冲式厕所、有安全宿舍、寄宿生一人有一张床)。加强农村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及体育、艺术、劳动技术等教育设施建设,配备与新课程标准相适应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并充分向学生开放。鼓励镇中心中小学建立中心实验室、图书馆等,辐射周边学校。
  实施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多渠道筹措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市政府每年将划拨专项资金,各县(市)、区政府要按一定比例配套,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专项经费。到2006年,全市农村中小学要配齐计算机房,全市高中和镇中心小学、中心初中建成多媒体网络教室,有条件的学校建成校园网,全部实现“校校通”。统筹规划城乡一体的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抓好农村学校信息网络管理,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
  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在农村初、高中适当增加农业科学技术和职业教育内容,继续开展“绿色证书”教育,鼓励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改革评价考试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学校教育质量的农村教育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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