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资源节约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4]第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长春市资源节约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长春市资源节约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70号)精神和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资源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按照国家大力开展循环经济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这一有利契机,深入开展以节能、降耗、增效为主要内容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以此作为当前缓解资源紧张,解决经济增长过程中资源相对不足矛盾的主要措施,促进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和增长方式的转变,逐步提高全社会节约意识,建立健全节约机制,把我市建设成为节约型城市,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努力降低能源、水资源、原材料的消耗,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利用水平,推广普及节能降耗技术工艺,推动全市循环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省总体部署,结合当前我市实际情况,确定2004—2006年资源节约工作目标为:
三、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广大市民节约意识和专业技术管理水平
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资源节约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和战略地位,宣传国家、省、市关于资源节约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目标、措施和要求,突出我市作为资源依赖型城市面临资源需求的巨大压力和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紧迫性、必要性,加强舆论监督力度,弘扬表彰节约行为,制止浪费行径,使资源节约意识形成风气,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