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
长治市晋城市为山西省园林城市的通知
(晋政函[2004]18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绿化年”活动大力创建园林城市的通知》(晋政办发[2001]11号)和《关于大力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活动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水平的通知》(晋政办发[2004]1号)精神,按照《山西省“城市绿化年”活动暨园林城市评选办法和检查考核实施细则》(晋建城字[2001]86号)和《山西省园林城市申报和评定办法》(晋建城字[2003]234号),在长治市人民政府、晋城市人民政府申报的基础上,经山西省园林城市专家考评组实地考评、山西省园林城市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决定命名长治市、晋城市为“山西省园林城市”。
希望长治市、晋城市认真总结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经验,对照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寻找差距,采取措施,特别是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早日跨入国家级园林城市和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行列,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繁荣与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其他城市要学习、借鉴长治市、晋城市的先进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促进我省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00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长治市城市绿化工作简介
长治市地处山西省东南部,城市建成区面积36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人口35.2万。经卫星遥感测试,截至2004年9月,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3.1%,绿地率为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8.7平方米。
长治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城市绿化工作,特别是2001年以来,该市部署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并成立了专门机构,进行广泛深入动员,调动全社会力量,加大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力度。
一是强化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指导作用。编制完成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二是开展了拆墙透绿、拆违还绿、拆房建绿、拆临增绿的“四拆”活动,共拆除主要街道两侧的违法建筑和临街建筑8946间,面积达30万平方米,在拆除后形成的空地上建成绿地40万平方米。
三是通过实施“三边”(街边、水边、房边)绿化工程,提高城市绿量。
四是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对“三河一渠”进行了治理,新建、扩建了25条共计18公里(35万平方米)的城市道路,特别是今年对太行东、西街等5条主要道路及演武巷等31条小街小巷进行了改造,初步构建出市区“九纵九横”的道路骨架。 五是开展了以改善大气污染为重点的“净空行动”,对1060台锅炉进行了集中治理整顿,完成了面积达160万平方米的集中供热一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