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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残联、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08年北京将举办第十三届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这是世界残疾人体育的一件大事、盛事,也是我国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面临的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为做好本届残奥会的筹备和举办工作,发展我国的残疾人体育事业,党和国家已经做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行动起来,抢抓机遇,采取措施,大力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把我省的残疾人体育运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体育工作机制
  (三)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残疾人体育工作的领导,支持各级残联、体育、教育等部门做好残疾人体育工作。要强化各级残联、体育、教育等部门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工作职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残疾人体育工作,明确有关业务处(部)、科(室)具体承担日常工作,要制定工作责任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各级残联、体育、教育部门要将残疾人体育工作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目标管理。统筹安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残联要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的“代表、管理、服务”职能,制定工作规划,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动员社会各界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体育部门要把残疾人体育纳入全民健身计划,提供体育活动场地和训练场地,选派教练员训练残疾人运动员,提供竞赛所需的技术人员和运动设施、器材。教育部门要把残疾人体育的有关内容纳入教育发展规划,要注意从各类学校特别是特教学校(班)发现残疾人体育苗子,重点加以培养,充分发挥特教学校在发展残疾人体育运动中的作用,把特教学校建成各地的残疾人体育资源中心。
  (五)按照残奥会、特奥会、远南运动会、全国和全省残运会的项目设置,各地(州、市)要建立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培训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培养、选拔运动员。
  (六)建立奖励机制,对为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作出贡献的地方、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取得显著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在入学、就业等方面给予照顾。
  三、具体工作目标
  (七)到2004年底,各级残联、体育、教育部门要明确负责残疾人体育工作的领导、业务处(部)、科(室)和专职人员,制定出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度和工作计划。
  (八)到2005年,全省9个地(州、市)和20个以上县(市、区)成立残疾人体育协会并开展工作。
  (九)到2006年,全省创建8个以上以培养青少年为重点、常年开展体育活动的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分别承担各项目运动员的选拔、培训和输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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