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居住区绿化。各区要通过见缝插绿、拆违建绿、改造升级等方法,增植乔灌木,丰富绿化层次,提高居住区绿化水平。各区老居住区绿地率要达到25%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率30%以上,园林式居住区占小区总数达到6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
5.立体绿化。大力提倡立体绿化,各区要充分利用墙体、栅栏、房前屋后、阳台、立交桥等进行立体绿化,年内全市完成立体绿化13000平方米。
三、考核及奖惩办法
为保证全面完成任务,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如期实现,2005年城市绿化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承担绿化建设项目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目标考核。市重点办、园林局负责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检查考核,经市重点办综合验收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兑现奖惩,以奖代补。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建立及制度措施制定落实情况;总体计划方案和配套资金筹措及树苗等工程材料准备情况;工程进度、质量及任务完成情况;已有及新增绿化的养护管理及“门前三包”落实情况。
2.考核办法:实行自查、重点抽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由项目责任单位将自查情况于每月10号、20号、30号报市重点办和园林局;市园林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跟踪重点抽查和绿化季节结束后的全面检查,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市重点办组织综合验收,并将奖惩兑现方案报市政府。
3.考核标准要求:
规划设计:新增或改造绿地要以栽植乔木和大灌木为主。道路绿化要尽可能栽植多排行道树,沿树穴、墙角、路边开阔地要尽可能建设块状绿地,基本形成乔、灌、草相结合的生态型绿地系统。公共绿地要求景观突出、设施完善、功能齐全。
乔木品种规格:三环西路以东、九里山以南、庆丰路以西、铜山新区以北范围内可选用法桐、栾树、柳树、槐树、重阳木、楸树、银杏、三角枫、榉树、枫杨、椿树、合欢、雪松、女贞树种,上述区域以外范围还可选用泡桐、杨树及桃、梨、杏等经济林树种。新建道路行道树米径不小于10厘米,确保具有三个以上分枝;道路补植树木规格、品种与原有树种保持一致;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片林中的乔木米径不小于5厘米;居住区、单位庭院及其他绿地中乔木米径不小于8厘米。要广植市花紫薇,根茎不少于3厘米。
栽植要求:三月底以前完成绿化栽植;新植树木年度成活率、保存率不低于95%。
绿化管护:及时防治病虫害,定期浇水、修剪枝叶,适时清除死树、野藤、枯枝、败叶。做好重点道路及其他道路的综合整治和行道树整形修剪、缺株补植、复壮扶正等工作,确保行道树树形美观、规格一致、无缺株死树。同时,严格实行“绿化门前三包”(包栽植、包养护、包成活)制度,将每棵树、每块绿地、每个园林设施的管理落实到具体单位,确保沿街单位门前绿化效果良好、设施齐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