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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江苏省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徐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
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江苏
省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徐委发[2004]43号)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省可持续发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徐州,现就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江苏省文明城市(以下称“四城同创”)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四城同创”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围绕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和都市圈核心城市,大力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城市环境和城市形象明显改观,城市面貌发生较大变化,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但是,与省内外先进城市相比、与现阶段城市化的要求相比,我市在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城市文明程度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开展“四城同创”、建设文明徐州,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是从整体上提升文明程度和现代化建设水平的过程。搞好“四城同创”工作,对于改善市民生产生活环境,塑造城市良好形象,增强对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充分认识“四城同创”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时不我待、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确保“四城同创”目标早日实现。
  二、“四城同创”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四城同创”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围绕“富民强市、争做江北‘领头羊’”的奋斗目标,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塑亮城市形象、提高文明程度为着力点,把握以人为本,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确保完成“四城同创”各项任务,努力把我市建成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特大城市。
  “四城同创”的工作安排是: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总体推进、全力实施、分期达标,多级联动、全民动员、全民参与。
  “四城同创”的工作目标是:国家卫生城市今年年底前申报,2005年下半年申请省级指导、调研和考核,2005年年底申请国家级指导、调研,2006年上半年通过国家验收;国家园林.城市今年年底前申报,2005年10月份争取通过国家验收;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05年年底申请国家考核,2006年上半年与国家卫生城市同步通过验收;省文明城市2005年7、8月份申请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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