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完成新郑路、郑贾路、冯庄路、通站路、花寨路、电厂路、西流湖路、颖河西路、秦岭南路、北站西干道的整治改造任务;组织清理城乡结合部积存的垃圾;清理废品收购站,并迁至三环500米以外;拆除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搭建的窝棚区;规范城乡结合部临时集贸摊点。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政局、交通局、执法局、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
11.积极开展沟渠整治工作,重点搞好纱厂明沟、姜砦明沟、健康路明沟、沙口明沟的治理和纬五路、经一路、黄河路、文化路、东明路、北环路等处的积水点改造。责任单位:市市政局。
12.铁路沿线整治。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整治规划方案进行治理,在清理积存垃圾、拆除违章建筑的同时,完成绿化、美化任务。责任单位:市建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市政局、执法局,郑铁分局、郑州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不含上街区)。
13.清理占道经营,做到主次干道、繁华地段无占道经营和突出门外经营现象,支路、小街小巷,做到随时发现占道经营随时进行取缔。责任单位:市执法局,各区人民政府。
14.整顿交通秩序,规范各种交通语言标识,强化行人遵章意识,查禁各种违章、禁行车辆和乱停乱放,及时更新刷洗交通标志和设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执法局。
15.搞好商城遗址整治。要结合“一年一小变,三年一大变”目标,对商城遗址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美化整治。牵头单位:市文化局。责任单位:市建委、发展改革委、规划局,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
16.搞好停缓建工程整治。责任单位:市建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规划局、执法局、房管局、国土资源局、人防办。
17.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档案资料的收集与管理,使之符合“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验收标准。牵头单位:市市政局。责任单位:市建委、执法局、工商局、市场发展局。
市容环境卫生的重点是:完善道路的服务功能,消灭清扫盲区和卫生死角;集中整治改造街景市容、交通秩序、铁路沿线、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城中村、背街小巷、城区内的排水沟渠和积水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是:完成标准化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工作任务;按规划要求建设水冲式公共厕所;完善环卫设备。
力争达标的内容是:环卫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清扫保洁覆盖率达100%,垃圾清运率达100%,道路机械清扫率≥10%。
(四)环境保护
1.减少城市道路和建筑场所施工扬尘,施工场所设置防尘防护设施。牵头单位:市执法局、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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