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治安管理,创造良好环境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强化车站、码头、机场、旅客列车、长途汽车、客运船舶和铁路、公路沿线的治安整顿,要按规定配备、配足警力;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力度,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拉客”、“倒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认真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品查禁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以下简称“三品”)乘坐车、船、飞机旅行。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部门要运用各种技术手段查堵“三品”,坚决把“三品”堵在车站、码头、机场之外,对擅自携带“三品”的旅客,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强化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突发集群伤害事件的发生;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杜绝利用春运之机乱涨价、乱罚款、乱收费行为。
四、抓好卫生工作,防止疾病流行
春运期间人员流动大、密度高,易于疾病传播。各级卫生、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工具、场所卫生情况的监督检查。运输部门要做好车站、码头、机场和运输工具的消毒和通风工作,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要搞好环境卫生,及时清除污物,有效控制和预防传染性肺炎、人禽流感、流感等各类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切实做好防止“非典”及各种传染性疾病的预案,做到有备无患。
五、提高服务质量,抓好宣传报道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加强交通运输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放心;要关心春运生产第一线职工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各运输单位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开展服务竞赛活动,做好售票服务、站容站貌、通行秩序、运输信息等方面工作,增加服务项目,为旅客出行提供便利。口岸部门要加强联检力量,增设进出通道,加快验放速度,方便旅客出入境。
春运期间,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报道好人好事,弘扬先进,揭露批评不正之风,发挥社会和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同时发布春运动态、车船航班安排、旅游市场状况、安全注意事项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向社会提供服务和监督电话,方便旅客查询和举报,对举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市春运办的服务和举报电话:82625803(白天),82628047(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