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系统互联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的正式站点,主要包括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级政府部门网站。
(一)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是各级政府的形象网站,代表各级政府发布各项政务信息、提供政务服务、开展网上办事、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等职能,其建设与管理由各级政府办公室负责。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具有唯一性,其命名在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前,原则上使用“中国?地域名称”,如“中国?郑州”,“中国?巩义”,“中国?金水”。
(二)各级政府部门网站是各部门公开政务、服务公众和企业的窗口,应根据部门的职能和特点确定网站功能,体现特色,应避免盲目跟风,重复建设。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应当与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在形象设计等方面应明显区别于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其命名在国家和系统没有统一规定前,原则上使用“地名+部门名称”,如“郑州市财政局”,“巩义市财政局”,“郑州市金水区财政局”。
(三)严格政府系统互联网站域名管理,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非政府部门和已经脱离政府序列的单位等开办的网站,一律不得使用gov.cn域名。各级政府办公室要比照上级政府的命名原则,规划本辖区政府互联网站域名,形成有特色的域名体系。现在仍然使用非政府系统网站域名的单位,要尽快更改域名,使用“gov.cn”。
(四)各级政府办公室应加强对同级政府所属部门网站的指导和管理。对于在内容、形式上与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容易混淆的部门网站应予以调整,对于内容长期不更新、服务水平低的部门网站应予以整顿,对于虽由政府部门主办,但不能体现政府职能的网站应予以清理。
四、规范政府系统互联网站内容,健全网站功能
政府系统互联网站主要用于发布政务信息,提供网上办事服务,网站风格应庄重、典雅、大方,应体现政府系统网站的严肃性、客观性、公正性。政府系统互联网站应包括以下基本栏目:
(一)政务公开类栏目。凡法律没有禁止,非涉密的政府信息、政策法规,包括政府公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应全部上网,部门业务数据也力争通过网络实现共享。公开的政务信息要注意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在线服务类栏目。要逐步实现公用事业、医疗卫生、文化教育、邮电交通、劳动保障等信息的网上查询,并力争开展在线服务,以适应社会需求,提高政府服务能力。
(三)网上办事类栏目。要在网上为公众和企业提供政府结构、职能介绍、办事程序和联系方式,并逐步开展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将政府直接面向公众和企业的办事职能上网,增加政府透明度,提高政府的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