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房地产信息公开
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政[200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和
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住房(2004)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信息公开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房地产信息公开和预警预报是政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及时、准确收集房地产市场信息,通过对各类信息的分析、整合,全面、客观反映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实现房地产业的长效动态监测,完善宏观调控机制,确保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原则,明确分工,加强合作和协作,争取在2005年底建成我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系统。以此为平台,将分散于房地产开发、交易、租赁登记备案等管理环节的市场信息,以及与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关的土地、金融等其他信息统一整合纳入,形成比较客观地反映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的分类、分区域、分结构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并及时地将有关信息公开发布。
二、职责与分工
按照
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我市房地产信息公开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工作在郑州市房地产预警预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综合协调下,由市房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建委、统计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及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等部门协同,并按照下列分工,积极做好房地产信息公开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工作:
(一)市房管局负责提供房地产企业名单、房地产开发规模、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租赁登记、抵押登记、物业管理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汇总工作,负责房地产信息公开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协助做好我市房地产信息网站和网页的管理工作;
(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提供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信息;